“禁煤区”“禁燃区”划定依据
对于“禁煤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国家、省、市都有明确的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
禁煤没有。火电厂、烧煤锅炉以及农家烧煤火对大气污染很严重,对环境造成损坏。但是我们必须找到替代品既节能又环保,对大气没有影响,现在只能慢慢地渐渐地把媒代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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