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保医保费时,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以及“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科目核算,根据职工所在部门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单位负担部分社保费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2、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部分社保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3、缴纳社保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建议参考: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确保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法。
相关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缴纳社保医保费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缴纳社保医保费怎么做会计分录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缴纳社保医保费时的会计分录怎么做?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