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医社保费时,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建议参考:
1、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2、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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