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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 63 条规定的处罚第一款具体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如果违反该规定,将面临以下处罚:

警告: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交通安全。

罚款:根据具体情况,对行人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教育: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提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建议参考:

1、遵守交通规则: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2、注意交通信号:行人在通过路口时,应注意观察交通信号,按照信号指示通行。

3、保护自身安全:在道路上行走时,要注意观察周围车辆,避免与车辆发生碰撞。

4、尊重交通设施: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损坏交通设施。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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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交通安全法 63 条规定的处罚第一款具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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