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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 72 条第二款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违反该规定的,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能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建议参考: 为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务必保持警觉,注意观察道路标志和标线,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如果需要改变行驶路线,应提前打开转向灯,观察后方车辆,确保安全后再进行变道。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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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交通安全法 72 条第二款如何处罚?》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jtaqf72tdekrh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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