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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第 63 条规定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违反该规定的,将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建议参考:

1、了解交通规则:熟悉交通安全法的其他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遵守交通规则。

2、增强安全意识:时刻保持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关注,尊重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3、遵守交通信号: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闯红灯、不抢行。

4、注意行人和自行车道:在行人道和自行车道上行走或骑行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避免与车辆发生冲突。

5、保护自身安全:在道路上行走时,要注意观察交通状况,避免进入危险区域。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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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交通安全法第 63 条规定怎么处罚?》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jtaqfd63tgdzm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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