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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六十三条规定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如果违反该规定,会被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建议参考:

1、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

2、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注意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3、不要在道路上追逐打闹、嬉戏玩耍,以免发生意外。

4、驾驶车辆时,要注意观察行人动态,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碰撞行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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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交通安全法六十三条规定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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