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 110 条第一款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这意味着,当交通警察认为有必要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暂扣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时,可以先扣留其驾驶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扣留只是暂时的,交通警察必须在 24 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交通警察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采取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的措施,如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如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警察可能会依法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建议参考:
1、了解交通法规:熟悉交通法 110 条及其相关规定,以便在遇到交通违法行为时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配合执法:在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要积极配合,不要试图逃避或抵抗,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及时处理案件:如果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通知,要及时前往处理,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4、遵守交通规则:最重要的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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