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1 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 63 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建议参考:为了确保自身安全,驾乘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始终系好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在过马路时应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隔离设施或实施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51 条、第 6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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