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交通法 62 条第三项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该规定的,将被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建议参考:为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驾车过程中,如需接打电话或进行其他可能分散注意力的活动,应先将车辆停至安全地点,再进行相关操作。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交通法 62 条第三项如何处罚?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交通法62条第三项怎么处罚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交通法 62 条第三项如何处罚?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交通法 62 条第三项如何处罚?》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jtf62tdsxrhcf.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