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 19 条第四款规定:“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该规定,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开车的行为,应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需要注意的是,该条款中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也就是说,只要未随身携带驾驶证开车,就会受到处罚。
建议参考:
1、了解交通法规: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驾驶者的责任,了解交通法规的具体内容,可以帮助驾驶者更好地遵守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2、携带驾驶证:在驾驶车辆时,务必随身携带驾驶证,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出示。
3、注意交通安全:除了遵守交通法规外,驾驶者还应该注意交通安全,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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