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交通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如果违反了该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建议参考:

1、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

2、教育儿童和青少年了解交通规则,培养良好的交通习惯。

3、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以上内容具体告诉你关于交通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怎么处罚?的问题的答案,除此之外,本文还介绍了交通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怎么处罚的具体流程。相信你已经从文中得到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您还想咨询交通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怎么处罚?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交通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怎么处罚?》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jtfdlsstdexzmcfku.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