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不论降薪幅度的大小,只要用人单位擅自降薪,双方因此而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就可以仲裁。降薪属于变更,而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争议,在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快连官网 来源链接:https://swapbuckler.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