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可以办理收养子女证。根据相关规定,收养子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应当前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办理收养证。且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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