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工资怎样结算

问题解答: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和约定的工资进行计算,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结算清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快连官网 来源链接:https://swapbuckler.com/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劳动法试用期辞职工资怎样结算》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ldfsyqczgzzyjs.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