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不给劳动者一份属于违法。双方订立劳动合同后,进行签字或盖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该各自持有一份;若用人单位不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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