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和企业工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工会是企业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同时也承担着处理劳动争议的职责。
建议参考:
- 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例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
- 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劳动者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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