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
1.协商(和解)。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4.诉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同时包含终局裁决事项和非终局裁决事项,当事人不服该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非终局裁决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劳动合同常见争议处理方法有什么
劳动合同常见争议的处理方法如下:
一、劳动者和单位自行协商解决。
二、如果不想协商解决,或者协商后没有解决纠纷以及协商后不履行协商结果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四、如果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的概念和处理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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