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劳动者与非法用工单位发生纠纷应以谁为被告

问题解答:

劳动者与单位发生纠纷,应以该非法用工单位为被告;如果该用工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挂靠关系的,可以以非法用工单位与被挂靠单位作为共同被告。

依据:

《条例》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VSO娱乐来源链接:https://www.vso.com.cn/zc/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劳动者与非法用工单位发生纠纷应以谁为被告》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ldzyffygdwfsjfyyswbg.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