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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在侦查阶段,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

问题解答:

老公在侦查阶段已经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女方作为原告应向自己住所地人院起诉,自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女方应该向自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如果是男方要起诉离婚的,则应向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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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老公在侦查阶段,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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