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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分居的证据怎么提供

律师解答 离婚案件中分居的证据是能够证明夫妻没有共同生活的有效证明。法定证据一般包括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分居的证据例如: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双方往来的通信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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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离婚案件中分居的证据怎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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