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案件的被告在第二次起诉时不到庭,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处理方式:
1、缺席判决: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和判决。
2、公告送达: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将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公告送达的期限一般为 60 天,在公告期满后,被告仍未到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3、拘传: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虽然无正当理由但拒不到庭,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拘传是指法院强制被告到庭接受询问或审判的措施。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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