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后对方不按离婚判决书执行孩子的探视权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请求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法院还可以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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