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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给女方设定的居住权期限是多久

问题解答:

后给女方设定的居住权期限以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为准。且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之后,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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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离婚后给女方设定的居住权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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