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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具体如何行使

问题解答:

后孩子的探视权的行使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按照或离婚判决载明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等约定,行使探望权,若对方拒不履行相关协助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就生效离婚裁判,申请人院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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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具体如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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