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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登记要带哪些证件

问题解答:

后登记要带进行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依据:

《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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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离婚后再婚登记要带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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