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离婚时分割的法律原则有哪些呢(离婚财产怎么分割)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2018婚姻法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有5大原则,另外这3类财产不平分
我国婚姻自由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们在敢爱敢恨的同时,离婚率也在节节攀升,去年我国离婚人口就直逼830万。当婚姻走到尽头之时,夫妻财产分割自然而然,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今天小律就跟大家谈一谈,离婚时那些不能分割的财产,以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的原则。希望小律的分享能够给你带来帮助。
一、离婚时这些财产不平分
1、结婚前夫妻双方为结婚准备的各种财产。比如说男方父母赠送给自己儿子的房子,女方父母为女儿准备的嫁妆等。
2、婚前个人财产。比如说有的人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车子房子,以及婚前父母帮自己子女购买的房子等,这类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或者婚后别人赠与夫妻中一方的财产。比如女方的爷爷在遗嘱中写到死后赠与其孙女儿一套房,无论其孙女儿是否结婚,这套房都应归女方一人所有。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中的过错行为: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问题,小律就介绍到这儿了。财产分割本身就比较复杂,更别说在两人感情破裂之时。
关于财产的分割,法律自有一套规定。跟着法律程序走,好聚好散才是双方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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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规定:有8大原则!(建议收藏)
高离婚率的大背景下,财产分割成了很多破碎家庭的“最后一战”。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当事人在面临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以双方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在维护夫妻双方当事人利益、维护社会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分割时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为了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生产资料往往更可能分给从事生产和经营的一方,对另一方可分给其他财产和作价补偿。
2、夫妻均等分割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也遵循此原则。需要注意一点,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但如果个人专用物品价值较大,归专用人所有显失公平,可以适用抵偿原则。
3、根据财产情况具体原则判决
法律授权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往往会结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数量、财产等实际情况,以及与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经济帮助等联系起来通盘考虑,合情合理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因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在分割财产时,也要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5、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由于历史原因、生理原因等多种因素,妇女的经济地位、生活能力总体上相对较弱,所以在离婚共同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女方。而保障子女的利益,则是保障未成年人成长的需要。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事宜时,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
7、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离婚时,如果子女尚未成年,那么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则有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财产一般包括:其父母锁紧抚养义务供给的物品、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本人创作表演等所得、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与医疗费等。
8、未成年子女的其他合法财产
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属未成年子女所有,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夫妻离婚时该财产不参与分割,由抚养的一方代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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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是有一定原则的,我们知道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网友咨询:
离婚时分割财产怎么分?有什么原则吗?
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方雄文律师解答: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方雄文律师总结:
既然和人家女方结婚了,就要对人家负责,财产当然也要分一半给女方了。
其实只要在结婚前对财产属性进行协议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如果已经结婚的,那么尽量在婚内进行协议。如果这样的创业公司有钱赎回股份就不需要风险投资了。不然全公司肯定搞得鸡飞狗跳最后破产。说风凉话没意义。
离婚财产分割是有一定原则的,我们知道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那么离婚财产分割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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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方雄文律师解答: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方雄文律师总结:
既然和人家女方结婚了,就要对人家负责,财产当然也要分一半给女方了。
其实只要在结婚前对财产属性进行协议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如果已经结婚的,那么尽量在婚内进行协议。如果这样的创业公司有钱赎回股份就不需要风险投资了。不然全公司肯定搞得鸡飞狗跳最后破产。说风凉话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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