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离婚时房产过户?(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孩子的风险有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离婚后将房产赠与子女还能拥有居住权吗?法院这样判
大洋网讯 父母离婚后,将共有房产过户给孩子,但约定一方能永久居住,这样的约定是否能办理居住权登记?近日,广州越秀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关于居住权的案件。
离婚后将房产赠女儿 但约定父亲能居住到终老
王先生和潘女士于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儿小王。2015年,二人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愿意将共有的某房产产权转给女儿小王所有,在离婚后将房产转至女儿名下,上述房屋王先生仍拥有居住权、居住到终老等。
离婚后,王先生仍居住在涉案房屋内,直到2017年自愿搬离了涉案房屋。后来,王先生发现房屋被潘女士换成了电子密码锁,且不愿将密码告知,导致他不能使用房屋。
王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他享有涉案房屋的居住权;要求潘女士及小王向其交付房屋钥匙及可长期使用的电子入门密码,并要求潘女士及小王协助配合其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涉案房屋的居住权登记。
潘女士及小王答辩称,不同意王先生的诉讼请求。《离婚协议》签订时仅约定王先生拥有居住权,并没有约定要为其办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是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在2015年达成的房屋居住约定不符合居住权的性质,民法典无法律溯及力。且认为王先生是因再婚重组家庭自愿搬离房屋,应视为其已自动放弃房屋居住权。
法院查明,潘女士曾在2019年起诉王先生,请求王先生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协助其将涉案房屋全部产权过户至小王名下。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潘女士、小王共同表示,因离婚手续已办理完毕,已具备将房产赠与小王的条件,且房屋过户后王先生的居住权并不受影响,可随时回家居住,故王先生、潘女士理应履行赠与。
该案遂判决涉案房屋所有权归小王所有。其后涉案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至小王名下。案件的民事判决所述,“男女双方基于离婚事由将夫妻共同财产处分给子女的行为,可视为一种附离婚条件的赠与行为”,同时,该《离婚协议书》亦明确约定“上述房屋男方仍拥有居住权,居住到终老”,该约定亦应当视为赠与行为所附的另一条件,被告小王作为接受赠与人,清楚知道涉案房屋是附条件的赠与,应当受该条件约束。
为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第三百六十六条、第六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三条的规定,确认原告王先生对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权;被告小王应协同王先生前往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居住期限自实际登记之日起至王先生死亡之日止的居住权登记手续;两被告向王先生交付涉案房屋钥匙及告知其电子锁密码。
法官说法:民事诉讼应遵循诚信原则
越秀法院梁志铭法官指出,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物权编中创设居住权这一用益物权,并对其进行了专门规定。
涉案的居住权协议虽然形成于在民法典施行前,但该协议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明显减损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加当事人法定义务或者背离当事人合理预期的除外”,故王先生在本案中主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办理居住权登记,符合法律规定。
潘女士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了王先生的居住权益,而且其与小王在另案诉讼中也曾表示“王先生的居住权并不受影响,可随时回家居住”。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人们应当对自己在民事诉讼中的言词负责,不得随意作出否定在先言词的言论或行为,即民事诉讼中的“禁反言”原则。忠于事实,诚信诉讼才是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最优途径。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梁艳华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 编辑: 李 健 ]
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我国夫妻关系不仅仅是一个生活当中男女在一起生活的事实,在法律上同样是有着法律保护的法律关系,双方将会拥有共同的夫妻财产承担共同的夫妻债务,而离婚的时候将会对财产进行分割,秉着民法上意思自治的原则,夫妻有权协商处分财产。那么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
一般来讲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积极按该协议履行不会出现问题。但如果一方在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其中一方反悔,这种情况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离婚财产分割后可以反悔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法院受理有法律依据。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就是最新的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离婚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
昌平离婚律师:离婚后把房产过户到未成年子女名下有什么法律风险
很多夫妻决定离婚后,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可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后涉及到哪些风险,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在以下文章内进行解答。
一、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两次出售会面临的问题
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要想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你必须证明你卖房子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二、如何证明是“为了未成年的利益”?
答: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三、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难点在哪?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就是说,即便夫妻离婚,只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但不变的是父母双方均是监护人。
难点来了!卖未成年人的房产是否需要监护人双方同意并签署承诺书/保证书?
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法律条文的规定是有限的、概念化的,而生活是无限的、多样化的。
我们的法律没有对是否需监护人双方到场作出详尽的规定。根据每个办事机构对法律条文理解的不同,实践中有要求监护人双方同意的,也有认可单方监护人的。
综上所述,把房产过户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需要谨慎决定,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北京金标律师为您作详细解答。
很多夫妻决定离婚后,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可将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后涉及到哪些风险,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律师将在以下文章内进行解答。
一、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两次出售会面临的问题
法律规定,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要想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你必须证明你卖房子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二、如何证明是“为了未成年的利益”?
答:出具为被监护人利益而处分不动产的书面保证。
三、出售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难点在哪?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也就是说,即便夫妻离婚,只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但不变的是父母双方均是监护人。
难点来了!卖未成年人的房产是否需要监护人双方同意并签署承诺书/保证书?
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法律条文的规定是有限的、概念化的,而生活是无限的、多样化的。
我们的法律没有对是否需监护人双方到场作出详尽的规定。根据每个办事机构对法律条文理解的不同,实践中有要求监护人双方同意的,也有认可单方监护人的。
综上所述,把房产过户到未成年子女名下,需要谨慎决定,如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北京金标律师为您作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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