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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有哪些情形

问题解答: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不需要经过半数的同意,所以双方可以平分股权。如果双方都不想要股权,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然后再分割价款。

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 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涉及分割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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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离婚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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