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装修的钱我还能拿回来吗?
男方婚前房,我出钱装修,如果离婚,装修的钱我还能拿回来吗?
一般来说离婚时对于装修款有以下几种处理思路:
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并且婚后没有变更产权登记,那么房子仍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出资装修的部分,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具体的补偿金额,可以根据原装修款项、目前房屋现状、适当折旧等因素进行评估。
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变更了产权登记,或者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或扩建,那么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份额共有,女方可以根据自己或父母对房屋的出资贡献,分得相应的份额。
如果房子是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即使登记在男方名下,房子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出资装修的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平均分割。
之前就有个关于装修款分割的案例:房子的首付款是男方出的,女方出了4万装修款。婚后夫妻两共同还贷,女方共还贷20万。离婚时起诉到法院,为了公平,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在双方登记结婚时的价值及市价进行了评估,最终法院结合评估结果判男方支付女方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价值+装修价值,共计84万。
这个例子说明了,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购买,并且没有变更产权登记,那么女方出资装修的部分,可以要求男方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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