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生活常识网

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离婚协议书能起诉用吗

问题解答:

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针对履行书上内容有争议的,可凭借协议进行起诉,该诉讼类似于合同纠纷性质的起诉,但当事人仅能就财产分割、子女等问题起诉,不得就解除关系起诉。

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后,没有在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书属于证明双方感情破裂证据之一,并不代表着离婚,当事人可以起诉离婚,该诉讼属于一般的离婚纠纷。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打赏
版权声明:本文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 [BY-NC-SA] 进行授权
文章名称:《离婚协议书能起诉用吗》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lhxysnqsym.html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