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的限制有哪些,劳务派遣用工的注意事项
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的有关规定设立,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4.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5.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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