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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登记后想反悔怎么办

问题解答:

登记后一方当事人想反悔,可以与对方协商进行复婚登记。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关系的,应当到机关重新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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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民法典规定离婚登记后想反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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