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规定有:
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
2.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四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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