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没有户口本是可以的。但需当事人依法向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然后即可凭该证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直接起诉离婚。
依据:
《条例》第五条
办理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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