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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本文内容从各个方面解释了不同的讲解,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小编对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观点吧。

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项。签订合同时除了对合同本身的内容进行探讨,对合同的签订人也要仔细衡量,看对方是否有使合同生效的的权限。那遇到冒充他人名义签合同的情况怎么处理呢?

网友咨询:

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律师解答:

冒用他人名义签合同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的法定情形分别有: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律师补充: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几点:

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

第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第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主体是合同的当事人一方。

第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对于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看法,文章内容就讲解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那就请寻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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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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