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聊天中或者其他一些社交软件上,常常有人用同事或朋友的照片来做“表情包”,大部分只是出于娱乐和开玩笑的目的。但有时候,这种行为让对方反感,可能已经涉嫌侵犯对方的肖像权了。在之前的法律条文中,对于肖像权有一项这样的规定,那就是“侵害他人肖像权以营利为目的”,不过《民法典》已经删除了这一说法,也就是说,只要未经过当事人的同意,用他人照片做表情包,就可能涉嫌侵犯肖像权。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他人的肖像权进行丑化、污损或伪造。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这表明,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我们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他人的肖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