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属于的,可以协议分割房屋,对房屋的价值和归属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由人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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