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有:向人院依法申报债权的权利,参加债权人会议的权利,进行表决的权利,但是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
法务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jiwenlaw.com/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