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签订离职协议应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解答:
1、协议应明确约定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2、协议应明确约定赔偿项目名称和补偿(赔偿)金额。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般包括工资、加班费、奖金、提成、绩效、经济补偿金、年休假报酬、社保损失等。
3、离职结算签订结算清单。离职结算是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结劳动关系所形成的权利义务进行清理,防范日后产生争议。
4、协议应根据实际情况,就保密、竞业限制、交接等事项进行约定。
律师补充:
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应归还公司财物,妥善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应有明细单,并对相关费用一次性结清,同时要让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导致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而不能顺利就业的,损害了劳动者再就业权益,应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如果劳动者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公司承诺提供的薪资以及,因为原公司不能依法出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导致不能入职,那么也是可以按照新公司的待遇来计算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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