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去劳动局不管用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该劳动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局改正其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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