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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有哪些权(侵权责任法是法律还是法规)

《侵权责任法》目前已经失效了,最新生效的是《民法典》。《民法典》关于性权利规定的年龄是14周岁,也就是说在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性同意权的,只要是与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发生性关系都是属于侵权和犯罪。

《侵权责任法》性权利规定是多少岁?

《侵权责任法》关于性权利的规定已经失效了,《民法典》规定性同意权的年龄是年满14周岁。

14周岁以下的女性无性同意权,也就是同意无效,男性明知未满14周岁仍发生性行为,即便是女性同意也构成强奸罪;14周岁以上的女性有性同意权,在这种情况下女性自愿与男性发生性关系,那么男性就不构成强奸罪。这就是性同意权。

法律侵权责任定性责任是怎样的?

法律侵权责任定性责任是法律侵权责任定性责任是需要承担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相关责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认定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有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和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1、有加害行为

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亦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就无从发生。

此处所称的加害行为是一个未经法律评价的行为,对其确定纯粹基于该行为所造成的民事损害后果。从表现形式上看,加害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但以作为的形式居多,以不作为构成加害行为的,一般以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义务为前提。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此处所称的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另一个要件。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侵权,更谈不上侵权损害赔偿。

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损害系合法权益受侵害所致;二是损害具有可补救性,即所受损害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补救;三是损害的确定性,即损害事实确实发生,并可通过一定的方式衡量其大小和程度。

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如果加害人有加害行为,他人也有民事权益受损害的事实,但二者毫不相干,则侵权行为仍不能构成。因此,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的又一要件。

因果关系,是指社会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则该种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这两种现象之间的联系,就称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除须具备上述各要件外,还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必要条件。亦即只有在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过错时,一般侵权行为才能构成。

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行为人是否有过错直接关系到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民法理论对何为过错尚无明确的界定,关于过错的认定主要是借用刑法上的有关理论。民法上的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产品侵权行为哪些人有责任

(一)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

在产品侵权责任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第一位的责任主体就是生产者和销售者。

在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究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通例是依照受到缺陷产品损害的受害人的主张确定。受害人可以起诉生产者,也可以起诉销售者。销售者和生产者只要被起诉,不论其是不是产品缺陷的形成之人,只要消费者取得的产品确实存在缺陷,被起诉的一方就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因此,“最近”规则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受害人可以选择距离自己“最近”的请求权行使。

产品侵权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应当是产品缺陷的造成者,是谁造成的缺陷,就由谁最终承担责任。因此,“最终”的规则是:一是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要求追偿。二是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运输者和仓储者的责任

造成损害的产品存在的缺陷,有时候也可能是由运输者或者仓储者的行为造成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则损害赔偿的责任就“最终”地要由运输者或者仓储者承担。因此,因运输者、仓储者的原因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追偿。

(三)原、辅材料提供者和零、部件提供者的责任

在产品侵权责任中,有时候产品的缺陷是由于原、辅材料或者零、部件的提供者的原因造成的,这时候,按照最终承担侵权责任的人应当是缺陷的发生之人的规则,还是要由最终造成产品的缺陷的人承担责任。因此,向生产者提供有缺陷的原、辅材料,生产者用该材料制造的产品存在缺陷致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民事责任。生产者有权向缺陷原、辅材料的提供者追偿。

向生产者提供有缺陷的零件、部件,生产者用该零、部件制造的产品存在缺陷致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民事责任。生产者有权向缺陷零、部件的提供者追偿。

在产品侵权的情况下,对于生产者来讲有一些免责的情形,要是你想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可以到我们站的其他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对于受产品侵权的人来讲,其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害向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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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有哪些权(侵权责任法是法律还是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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