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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共32篇)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篇

天亿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主要从事黄磷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现有股东二人:总经理、法人代表汪明华和董事长张捷,二人系夫妻。天亿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WH安许证字[20xx]0195,有效期20xx年4月17日至20xx年4月1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编号:AQBWⅡ川危化[20xx]023,有效期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5月4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该公司有两台黄磷电冶炼炉(1号炉和2号炉),设计年产15000吨食品级特种黄磷。该项目20xx年12月立项,四川省化工设计院进行设计,十四冶负责筑炉施工,20xx年6月初步建成并陆续投入生产。

该公司2号炉建成投入生产后,于20xx年进行过一次停炉清理炉料作业,但未对炉底碳砖进行检查维护。20xx年11月1日因其变压器烧毁而停产至20xx年10月17日,20xx年1月29日至2月14日春节放假停产,2月15日恢复生产。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篇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 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_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_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_。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_或者_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4篇

20XX年我所不断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形成安全管理制度化,把安全监管融入到全年工作中,我所对辖区内的三家客运企业、二家危货车队、二个客运站实施了监管,首先要求企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与业主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对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限期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车辆终止运行。

在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组织对全县的114台客运车辆、46台危货车辆实施全面排查,重点是车容、车貌、灭火器、安全锺,技术等级评定是否超期,二维维护是否超期,通过排查,发现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无二级维护超期的现象,雨雪主汛期实施了重点监管,我所制定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冬季安全生产方案,及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组织配备了人员,预备了抢救车辆,客车20台,货车35台。遇到恶劣天气,及时向车主发布道路预警信息,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事故隐患,对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等具体规定,做好客车安全例检和旅客行包安检工作。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5篇

这世上总有些事在预料之外,结合近期发生的三起安全事故,我车间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每一起事故的发生,也督促我们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为此,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查找不足,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为什么会连续出现安全事故,这些安全事故是否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后,我们应该怎么想?出了事故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从发生的三起事故我们可以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责任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接受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一、要将“安全就是生命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职工“违章就是事故”的意识,做到工作、谨慎,时刻如履薄冰。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职工的思想中,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

二、要提高我们每名职工的安全认知能力。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只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三、一定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一定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去解决问题。

四、要重点部位重点抓。车间、班组、各职场都有不同的重点,自己分管范围的重点自己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己要重视起来,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保证重点部位管控到位。

五、要职能岗位职能抓。在技术业务岗位很,要做执行标准、带头遵守规程、规矩。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保证各种设备的运行率、完好率,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最后,事故的发生总会让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对症下药,才会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因此,深刻吸取此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唤起每名职工安全想意识,做到每名职工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干好自己的工作。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6篇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

20xx年11月20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查处每一起事故并严厉及时追责,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为实现某种生产、建设或者经营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包括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活动。

第三条根据《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按照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接经济损失三者中最高级别确定事故等级。

因事故造成的失踪人员,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后),按照死亡人员进行统计,并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事故发生单位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提出意见,经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组织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事故发生单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报组织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第四条事故调查工作应当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

第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的基础上,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严肃的处理意见,杜绝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慢的现象。

第六条对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的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督办机关请示汇报。负责督办的部门应当加强督促检查,并对事故查处进行具体指导,严格审核把关。

第七条对于中央企业发生的事故,事故发生地的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提级调查。

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开展事故调查确有困难的,可以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提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提级调查。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组长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在事故调查组组长统一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

第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制定事故调查方案,经事故调查组组长批准后执行。事故调查方案应当包括调查工作的'原则、目标、任务和事故调查组专门小组的分工、应当查明的问题和线索,调查步骤、方法,完成相关调查的期限、措施、要求等内容。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下列期限,向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一)特别重大事故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重大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60日;

(三)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30日。

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延长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下列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但应当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时向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说明:

(一)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调查核实所需的时间;

(二)因事故救援无法进行现场勘察的时间;

(三)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的事故的审核备案时间;

(四)特殊疑难问题技术鉴定所需的时间。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的原因、性质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仍有不同意见的,应当进一步协调;经协调仍不能统一意见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裁决。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对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第十二条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期限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并抄送事故调查组成员所在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7篇

6月16日上午,按照公司安全月活动方案安排,采油一厂组织开展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过程中,按照公司活动要求,该厂厂质量安全科与厂基层单位41名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首先在写有“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保命法则,亲身践行‘三老四严、四不伤害’”条幅上签下自己姓名,郑重承诺树立安全理念,遵守安全法规。

随后,该厂在人流密集的百货大楼商场门前开展了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将防火用电、电梯安全常识;交通、生产安全知识;国家安全法律、企业安全法规等知识制作在展板上,印刷到小册子上,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安全知识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居民大力宣贯新安全生产法知识,宣传居家、交通安全常识。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一字排开,一起向过往矿区居民进行以用电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的宣传,并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安全问题。

此次宣传咨询活动,该厂共展出知识展板6块,悬挂横幅2条,解答居民各类咨询50余人次,发放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火灾应急处置等宣传材料500余份。此次“安全咨询日”活动对于增强矿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建设安全社区,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是该厂安全月活动的一项,在此之前,该厂还多部门联合开展储油罐着火、输油管线泄漏等应急演练,进行安全知识答卷、交通安全、外来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等各项安全活动,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牢牢树立员工安全理念,处处要求工作安全、生活安全。目前各项安全月活动正在有序开展。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8篇

1、安装队要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保互保和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加强现场安全环境确认,发现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要及时制止和处理,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机电管理部牵头,要针对本次事故补充完善各区队在用规程、措施,今后在拆除回收各类设备时,要提前将活动部件捆绑牢固,防止设备滑动或倾斜伤及人员。

3、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本次事故通报,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9篇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对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漏报、或者瞒报。

3、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又出现新的情况的应当补报。

5、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接到事故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相关的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的证据;需要移动的.现场物件,应当做出标记,留影像资料。

7、事故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8、发生事故并上报后,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9、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者依法追究责任。

10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的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提出对事故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1、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12、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0篇

20xx年3月1日7时白班上班后,因1号炉电极折断停炉,磷炉车间副主任陈洪带领磷炉乙班杨贵富(班长)等5人和钳焊班5人、电工班5人对1号炉进行检修,同时,杨贵富安排3名电炉操作工(张雪梅、周军、郝建英)、1名巡视工(郝兴华)负责2号炉操作和巡视。其间,2号炉8时打开出铁口无磷铁流出;10时出第一次渣时少量磷铁从渣口流出;13时出第二次渣,预计16时出第三次渣。出铁、出渣时杨贵富带领本班人员从1号炉返回2号炉(1、2号炉相距约20米)作业。15时左右,钳焊班的田占芳(副班长)、徐祥和电工班的周代旭、文翠明、邵芝连等人从1号炉检修现场回到与2号炉相邻的“精制工段工具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约15时50分,大家听到一声闷响,未在意;数秒钟后听到第二声闷响,并发现门外有渣、尘落下,周代旭、文翠明先后往门外跑,紧接着听到第三声、第四声巨响,伴有大量渣尘和玻璃碎片落下,并有热浪和烟雾从后面袭来。文翠明、周代旭往办公楼方向跑,边跑边往后看,没有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跑出来。随后文翠明、周代旭将此情况告诉班组其他人员,大家分别拨打三人手机,均未联系上。当时,陈洪、杨贵富正站在米平台1、2号炉之间,听到第一声响杨贵富往2号炉方向跑了几步并往下看,看到有火光和浓烟从2号炉底冒出,认为是炉底爆炸,马上叫操作工张雪梅停电并往外跑。陈洪在通过手机向公司副总经理李子海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米平台上的人员分别向后面的石灰车间和旁边的1号炉方向撤离,撤离过程中陆续听到数次爆响并伴有脚下微振。撤到0平台1号炉旁空旷平地后陈洪立即清点人数,发现1号炉检修现场和2号炉当班人员一个不少,这时看到电工文翠明跑来,大家询问电工班、钳焊班人员情况,得知田占芳、徐祥、邵芝连未能联系上,并看到“精制工段工具间”和2号炉变压器燃起大火,遂立即投入灭火。李子海获悉事故情况后迅速报告总经理汪明华,李、汪二人先后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并安排相关工作。

15时51分,110指挥中心、119指挥平台先后接到社会人员和天亿公司员工报警,16时01分、16时07分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消防特勤中队先后赶到现场进行警戒和灭火。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殷旭东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环境监测等工作。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川投化工公司部分员工赶到现场参与应急救援。至19时50分,大火扑灭;22时,在“精制工段工具间”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3人遗体,现场搜救结束。经法医鉴定,3人均系“烧伤导致原发性休克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先后指示:全力搜救失踪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安监局孙建军局长、刘健副局长、吴金炉副局长及时过问,并指派专员连夜赶赴我市指导现场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3月2日10时,市委书记刘成鸣察看事故现场,强调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自力,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许健民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为了防止次生灾害,3月2日,市安监局钒钛产业园区分局发出《关于保护现场、紧急处置隐患、配合事故调查相关事项的指令》,督促天亿公司对2号炉受磷槽、精制槽中遗留的黄磷进行安善处置;3月2日10时30分,市安监局、园区管委会召开现场会,让相关企业负责人现场接受教育;3月2日下午,以炉况控制、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全市展开。3月3日,受省安监局委托,市安监局对天亿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3月19日,省安监局组织召开天亿化工“”事故现场会。

3月2日12时,环保部门监测到的园区内和园区周边空气质量无异常。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1篇

这世上总有些事在预料之外,结合近期发生的三起安全事故,我车间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每一齐事故的发生,也督促我们反思在工作中安全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上存在的不足。为此,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查找不足,确保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为什么会连续出现安全事故,这些安全事故是否能够避免事故发生后,我们应当怎样想出了事故我们应当如何应对从发生的三起事故我们能够看出,事故之所以发生,它与违章作业、职责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现场管理有漏洞,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工作放任自流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我们要做的就是要理解教训,把心里的压力转变成我们工作执行的压力,将压力有效地传递下去。

一是要将“安全就是生命命”的根本理念真正让大家共知、共享,要唤起我们每名职工“违章就是事故”的意识,做到工作、谨慎,时刻如履薄冰。还要真正将我们的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一名职工的思想中,真正做到本质安全,不能麻痹大意凭侥幸;

二是要提高我们每名职工的安全认知本事。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严厉性。仅有境界提高了才会真正重视起来,才会将安全真正放到生命至上的高度去研究、去管理、去落实,去全面履职履责。

三是必须要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防患于未然。要把无事当有事,无中找有。排查隐患很重要的是要细致,、慎之又慎,不采取细致全面的方法、手段就可能对问题视而不见,就可能对发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们安全生产是动态的,是24小时不停运转的,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可能又会出现,必须要建立全面细致排查隐患的长效机制,去解决问题。

四是要重点部位重点抓。车间、班组、各职场都有不一样的重点,自我分管范围的重点自我最有数,这就要求对各自的管理重点首先自我要重视起来,做到自我的`事情自我办,保证重点部位管控到位。

五是要职能岗位职能抓。在技术业务岗位很,要做执行标准、带头遵守规程、规矩。查隐患、抓规范、不断揭示问题;做好事故的应急防范、应急处置;保证各种设备的运行率、完好率,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最终,事故的发生总会让人心痛,痛定思痛,找出根源,对症下药,才会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所以,深刻吸取此次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唤起每名职工安全想意识,做到每名职工不违章,不图侥幸、不怕麻烦,要按照标准、按照规范,实实在在地干好自我的工作。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2篇

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我们的培训方式既包括传统的学习培训方法,又辅以图片宣传、视频观看、现场操作等。我们在工厂进行了安全资料宣传片的播放,在员工餐厅举办了消防安全宣传图片展,在厂区内进行了消防演练,并且讲解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与现场操作,参观消防应急救援设施,在工厂内安排消防逃生演练等等,我们还开展 20xx年全国注册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建设工程计价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了形式多样的项目,通过丰富多样的方式来巩固知识,既能轻松的完成培训,又能最大实效的掌握知识,最大量的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起到作用。

安全责任,逐级落实

安全生产教育不仅是在知识层面的讲授,更重要的是在责任上的落实。公司从年初就签订了各部门安全责任书,并逐级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各部门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同时也保证了安全教育日常化、细致化的开展。

安全意识,自我升华

安全生产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安全意识植根于每个职工心中,是要提升职工的素养,并培养处处留心安全的习惯。众所周知,习性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要转变职工们的安全意识,并朝着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提升,只有长期的坚持,不断的教育才能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教育从一开始员工们的不自愿与不自觉,到后来的积极配合参加,这让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看到了希望,安全意识的自我升华,前提是安全教育的不断坚持,后续便是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公司上半年度的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在取得丰收的同时,也让我们对下一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充满了信心。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3篇

1、社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在辖区内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普及居民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法律法规,激发广大居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热情,强化居民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每月出黑板报2块、全年共计黑板报24块、并利用6月安全月、百日安全宣传活动119日等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人6000余人。

2、奥运期间开展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宣传活动,进一步传播奥运精神,弘扬法治、法律知识,培养公民的国家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增强奥运会期间居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我社区组织志愿者于8月6日在警务室由社区民警xx讲解奥运恐怖知识,并每天安排三人在辖区内进行巡逻,巡逻时注意排查地下室、楼梯通道是否畅通、排查是否储存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外来人员如一但发现及时上报,并做好节假日期间的隐患排查和值班工作安排。总之为社区除隐患、保稳定、保平安进一份我们的力量。

事故已然发生,伤者正在理解着痛苦的治疗,这次事故又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让我们从事故对当事人所造成严重深切感受到它的无情和残酷,他的人生所以而改变,他今后的路不知该如何的走下去。

保证平安,首先就是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这是保证平安的`首要前提,如果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依的话,事故发生几率必然会大大减小,如在一项具体工作中,工作前,认真进行危险点的分析,办理工作票,做好平安措施,开好班前会,将各项制度履行到位,也就是把环境的不确定因素、物的不平安状态、人的不平安行为造成事故的可能性隆到最低。

其次要提高思想意识,这是保证平安的根本。此事故中当事人的工作经验不可谓不丰富,技术水平不可谓不高〔听说是位高级技师〕,但还是出了问题,就是因为他思想上有了松懈,才犯了这样的低级错误,阴沟翻船。提高思想意识,即: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思想教育,牢固树立“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三不伤害”确实贯彻到工作当中,变“要我平安”为“我要平安”,使平安深入人心,平时工作提高警惕,多注意观察员工的精神状态,发现不利因素及时调整。

另外,加强对规章制度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这是平安的重要保证,《安规》、《两票三制》这些都是保障我们工作平安顺利开展的法宝,对此无论是管理者,还是我们员工自身都应自觉的认真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没有它,我们工作就好比初生的孩子不会走路,难免碰壁、摔倒。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得心应手,不致于盲人摸象,我们必须不断的学习,以适应变化更快的知识需求。

还有就是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工作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助,人人为工作着想,为平安把关。

总之,我们应当把各自好的想法落实下去,不应只流于形式,停留在口头上。

xx年,我村在乡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_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劳动保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单位生产的安全、平稳运行。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4篇

20xx年3月1日15时50分左右,位于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内的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天亿公司)发生2号黄磷电炉炉料外泄燃爆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天亿公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监察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经信委、环保局、市总工会和钒钛园区管委会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局长谭兴忠任组长。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其黄磷冶炼炉概况

天亿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主要从事黄磷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现有股东二人:总经理、法人代表汪明华和董事长张捷,二人系夫妻。天亿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WH安许证字[20xx]0195,有效期20xx年4月17日至20xx年4月1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编号:AQBWⅡ川危化[20xx]023,有效期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5月4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该公司有两台黄磷电冶炼炉(1号炉和2号炉),设计年产15000吨食品级特种黄磷。该项目20xx年12月立项,四川省化工设计院进行设计,十四冶负责筑炉施工,20xx年6月初步建成并陆续投入生产。

该公司2号炉建成投入生产后,于20xx年进行过一次停炉清理炉料作业,但未对炉底碳砖进行检查维护。20xx年11月1日因其变压器烧毁而停产至20xx年10月17日,20xx年1月29日至2月14日春节放假停产,2月15日恢复生产。

二、事故发生、报告和救援处置经过

20xx年3月1日7时白班上班后,因1号炉电极折断停炉,磷炉车间副主任陈洪带领磷炉乙班杨贵富(班长)等5人和钳焊班5人、电工班5人对1号炉进行检修,同时,杨贵富安排3名电炉操作工(张雪梅、周军、郝建英)、1名巡视工(郝兴华)负责2号炉操作和巡视。其间,2号炉8时打开出铁口无磷铁流出;10时出第一次渣时少量磷铁从渣口流出;13时出第二次渣,预计16时出第三次渣。出铁、出渣时杨贵富带领本班人员从1号炉返回2号炉(1、2号炉相距约20米)作业。15时左右,钳焊班的田占芳(副班长)、徐祥和电工班的周代旭、文翠明、邵芝连等人从1号炉检修现场回到与2号炉相邻的“精制工段工具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约15时50分,大家听到一声闷响,未在意;数秒钟后听到第二声闷响,并发现门外有渣、尘落下,周代旭、文翠明先后往门外跑,紧接着听到第三声、第四声巨响,伴有大量渣尘和玻璃碎片落下,并有热浪和烟雾从后面袭来。文翠明、周代旭往办公楼方向跑,边跑边往后看,没有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跑出来。随后文翠明、周代旭将此情况告诉班组其他人员,大家分别拨打三人手机,均未联系上。当时,陈洪、杨贵富正站在米平台1、2号炉之间,听到第一声响杨贵富往2号炉方向跑了几步并往下看,看到有火光和浓烟从2号炉底冒出,认为是炉底爆炸,马上叫操作工张雪梅停电并往外跑。陈洪在通过手机向公司副总经理李子海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米平台上的人员分别向后面的石灰车间和旁边的1号炉方向撤离,撤离过程中陆续听到数次爆响并伴有脚下微振。撤到0平台1号炉旁空旷平地后陈洪立即清点人数,发现1号炉检修现场和2号炉当班人员一个不少,这时看到电工文翠明跑来,大家询问电工班、钳焊班人员情况,得知田占芳、徐祥、邵芝连未能联系上,并看到“精制工段工具间”和2号炉变压器燃起大火,遂立即投入灭火。李子海获悉事故情况后迅速报告总经理汪明华,李、汪二人先后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并安排相关工作。

15时51分,110指挥中心、119指挥平台先后接到社会人员和天亿公司员工报警,16时01分、16时07分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消防特勤中队先后赶到现场进行警戒和灭火。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殷旭东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环境监测等工作。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川投化工公司部分员工赶到现场参与应急救援。至19时50分,大火扑灭;22时,在“精制工段工具间”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3人遗体,现场搜救结束。经法医鉴定,3人均系“烧伤导致原发性休克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先后指示:全力搜救失踪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安监局孙建军局长、刘健副局长、吴金炉副局长及时过问,并指派专员连夜赶赴我市指导现场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3月2日10时,市委书记刘成鸣察看事故现场,强调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自力,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许健民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为了防止次生灾害,3月2日,市安监局钒钛产业园区分局发出《关于保护现场、紧急处置隐患、配合事故调查相关事项的指令》,督促天亿公司对2号炉受磷槽、精制槽中遗留的黄磷进行安善处置;3月2日10时30分,市安监局、园区管委会召开现场会,让相关企业负责人现场接受教育;3月2日下午,以炉况控制、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全市展开。3月3日,受省安监局委托,市安监局对天亿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3月19日,省安监局组织召开天亿化工“”事故现场会。

3月2日12时,环保部门监测到的园区内和园区周边空气质量无异常。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根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天亿公司2号炉炉底碳砖失效,熔池下沉,炉底烧穿,熔融磷铁磷渣泄漏遇湿爆炸,部分检修人员避险不及,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经过对炉底碳砖衬里的清理,发现2号炉两层炉底碳砖腐蚀殆尽,熔池下沉到碳砖以下,部分碳砖漂浮;炉底接近中心部位有直径约40厘米的烧穿孔,近百吨熔融磷铁磷渣从此泄出并遇湿爆炸。爆炸冲击波冲垮炉周围堰和相邻水池,池中水流外泄并被熔融磷铁磷渣覆盖引发剧烈爆炸,导致预沉槽钢梁支架垮塌、预沉槽坠落受损、槽中泥磷泄漏燃烧和“精制工段工具间”墙体崩塌,在此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的5人中有3人未能逃离并遇难。同时,熔融炉料和热辐射引燃该“工具间”右侧隔壁上方的2号炉变压器,加重了现场火势和浓烟。

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一)炉底烧穿前磷炉的异常情况未被发现和重视。依照常识,炉底烧穿前会出现炉底温度升高、炉底钢板发红现象,但当班负责2号炉巡视和炉温监测的郝兴华却称未发现异常。根据班组《工作日志》记载,20xx年2月下旬以来,2号炉电极消耗过大,磷铁出得极少,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和磷炉配料工作的车间主任林红兵对此异常情况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未采取预防、控制事故的有效措施。

(二)磷炉管理混乱

1、无磷炉检维修制度。2号炉自20xx年建成投产以来未进行过炉衬检维修工作,炉底碳砖腐蚀、漂浮不能被及时发现和修复,磷炉长时间带病运行。

2、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磷炉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天亿公司不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磷炉炉底测温热电偶、预沉槽水箱等装置、设施坏了也不能及时修复。

3、吨磷工资计提办法的实施缺少安全约束。天亿公司对磷炉车间实行吨磷工资计提办法的同时安全考核未跟上,客观上助长了班组、车间关注黄磷产量而无暇顾及安全现象的发生,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4、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不顺,安全管理效力、权威不足。天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行政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工作由车间主任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和负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技术、安全与设备脱节,当安全与其他工作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安全往往让位于其他,导致该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职工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三)安全措施欠缺,安全生产执行力不强。在由副总经理李子海主持,当时的车间主任成秋池、精制包装班班长肖元兵等参加的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产例会上,磷炉车间副主任陈洪提出2号炉炉底温度过高、预沉槽下面有大量积水等问题,会议仅要求增加红外电子测温仪加强炉温监测,未提出尽快修复热电偶、制定监测操作规程、强化测温过程管理等措施,导致炉温监测方式不可靠、测温过程和记录存在一定随意性等缺陷。对“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的问题,会议提出“请相关管理人员引起重视,尽快解决此问题”,但时至本次炉底烧穿,2号炉预沉槽下仍有大量积水并导致炉底泄漏出的熔融磷铁磷渣的剧烈爆炸。

(四)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本次事故中发生人员死亡的场所为“精制工段工具间”,其设计功能为:车间维修用备品、备件和工具堆放处,但部分检维修人员仍然较长时间滞留其中;市安监局“12350”24小时人工值班电话、园区管委会和安监园区分局在天亿公司大门口分别设置有《安全生产领导联系牌》及《安全生产举报牌》,安监园区分局专门发布关于报告安全生产重要事项的《通知》,并通过每月安全生产例会、检查、培训及“安全月”活动等形式反复宣传,相关单位和部门均未接到有关天亿公司磷炉或其周边隐患的报告、举报或反映。

事故性质:本次事故是一起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一)郝兴华,天亿公司磷炉乙班巡视工,负责20xx年3月1日白班2号炉巡视和炉温监测、记录工作,本应发现而未发现2号炉炉底烧穿前炉底钢板和炉温异常情况,未保管好测温记录,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二)林红兵,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主任,全面负责该公司生产管理和磷炉配料工作,对2号炉存在的炉底温度过高、电极消耗过大、磷铁出得极少等问题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未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主要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三)汪明华,天亿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磷炉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未有效履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三)项“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四)项“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五)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四)杨贵富,天亿公司磷炉乙班班长,负责20xx年3月1日白班2号炉生产组织管理,对当班炉温监测工作缺乏监督,没有及时查看测温记录,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本应对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予以追究,鉴于事故当天其受命参与1号炉检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对2号炉的安全管理,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五)肖元兵,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精制包装班班长,负责黄磷包装和受磷槽、精制槽、预沉槽及其下方水池管理工作,对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产例会提出的“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请相关管理人员引起重视,尽快解决此问题”的要求未予落实,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六)李子海,天亿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后勤等项工作,总经理汪明华不在公司时受其委托召集公司生产例会,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未尽自己所能提出解决办法,对20xx年11月11日生产例会反映的“2号炉炉底温度过高”、“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的问题解决措施不力,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七)成秋池,20xx年9月至20xx年1月2日任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主任,20xx年1月3日起调到天亿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汪明华控股的会东金川公司工作。作为当时天亿公司的生产负责人,对2号炉存在的问题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5000元。

(八)陈洪,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副主任,直接负责磷炉生产管理,虽然明确提出2号炉存在炉底温度过高、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等突出问题,但没有尽自己所能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5000元。

(九)李林君,天亿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该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未竭尽所能提出解决办法,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十)天亿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彻底,培训教育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采用先进的工艺装备,利用有效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强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监测监控,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规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对天亿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

(十一)本次事故反映出目前园区安全监管未能深入到企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层面的问题,建议对安监园区分局具体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市安监局园区分局负责人和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建议责成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防范措施建议

(一)针对本次事故反映出的问题,各化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第一,立即开展化工炉窑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化工炉窑炉况监控、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第二,开展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诊断,查找设计缺陷,实施安全联锁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三,加快企业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安全监测监控水平。钒钛园区已经建成投产的化工企业要在20xx年底前建成企业安全监测监控平台,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的企业要将安全监测监控平台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企业平台要与园区综合平台对接,确保企业平台与园区平台之间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可靠传输。

第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标准化实效。化工企业要对照相关专业标准,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强化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强作业过程监督,完善自保、互保、联保机制,增强识险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第五,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两重一大”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两重一大”档案建设,强化“两重一大”动态监管,开展“两重一大”预案演练,提升“两重一大”监管实效,防患于未然,控灾于初始,最大限度地避免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实际,结合上级要求,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攻坚计划,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扭转园区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第二,开展园区总体安全评价,制定园区《化工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调整园区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企业布局,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控制园区安全风险。

第三,开展园区企业安全诊断。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园区涉氯、涉磷、涉酸企业和冶金企业、液氨企业进行专家诊断,从设计、工艺、装置、现场、人员、防护、操作、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第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园区要分期分批对企业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和生产、技术、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履责能力。要督促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老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和外来人员、危险岗位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养成安全行为习惯。

第五,研究解决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问题,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责权相当、事权统一、务实高效的园区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能力和基础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清理出相关行业领域,加强动态监管,掌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厘清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完整、准确履职,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鼓励、支持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员工在隐患发现、报告及整改措施落实等环节不可替代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监督者作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当中,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培育、发展和规范安全顾问、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安全监理、安全托管等专业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档次,为企业尽责、员工维权、政府履职提供实用、便捷、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第五,领导带头,专家参与,媒体跟进,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突出问题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公之于众,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5篇

20xx年xx月xx日,安装队中班按计划在西二盘区辅助运输巷8#横川拆除皮带机头大架。19时20分许,运输二队叉车司机将游动涨紧小跑车大架端起后,跟车工程亮在使用40T大链对其进行捆绑时,涨紧小车突然滑动,将其右脚挤在大架竖梁处致伤,现场安全负责人程侃侃(班长)立即安排人员将其送至寺河矿医院诊治,经诊断为右足第二跖骨和第五近节跖骨骨折,此刻医院治疗中。

经现场勘察,游动涨紧小车和大架已使用40T大链进行过捆绑,但固定不牢,大链仍存在约300mm的富余量。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6篇

(一)针对本次事故反映出的问题,各化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第一,立即开展化工炉窑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化工炉窑炉况监控、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第二,开展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诊断,查找设计缺陷,实施安全联锁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三,加快企业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安全监测监控水平。钒钛园区已经建成投产的化工企业要在20xx年底前建成企业安全监测监控平台,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的企业要将安全监测监控平台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企业平台要与园区综合平台对接,确保企业平台与园区平台之间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可靠传输。

第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标准化实效。化工企业要对照相关专业标准,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强化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强作业过程监督,完善自保、互保、联保机制,增强识险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第五,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两重一大”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两重一大”档案建设,强化“两重一大”动态监管,开展“两重一大”预案演练,提升“两重一大”监管实效,防患于未然,控灾于初始,最大限度地避免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实际,结合上级要求,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攻坚计划,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扭转园区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第二,开展园区总体安全评价,制定园区《化工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调整园区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企业布局,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控制园区安全风险。

第三,开展园区企业安全诊断。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园区涉氯、涉磷、涉酸企业和冶金企业、液氨企业进行专家诊断,从设计、工艺、装置、现场、人员、防护、操作、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第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园区要分期分批对企业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和生产、技术、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履责能力。要督促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老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和外来人员、危险岗位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养成安全行为习惯。

第五,研究解决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问题,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责权相当、事权统一、务实高效的园区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能力和基础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清理出相关行业领域,加强动态监管,掌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厘清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完整、准确履职,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鼓励、支持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员工在隐患发现、报告及整改措施落实等环节不可替代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监督者作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当中,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培育、发展和规范安全顾问、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安全监理、安全托管等专业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档次,为企业尽责、员工维权、政府履职提供实用、便捷、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第五,领导带头,专家参与,媒体跟进,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突出问题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公之于众,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7篇

1、组织有力,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9月17日凌晨1时30分我中心主任刘发胜接到电话后,亲自带着2名记者赶赴事故现场,17日凌晨3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拍摄记录抢险救援过程。在事故抢险现场,派出了三批记者共9人轮流拍摄报道;被困人员住院期间还派出记者跟踪报道。在这次事故报道中,我中心新闻部全体人员共计18人参与了采访、报道工作,及时、真实地拍摄记录了抢险救援的全过程。

2、引导舆论,第一时间报道救援新闻。9月17日下午6时40分救援现场打通生命导管传出纸条报告平安后,我中心迅速行动,9月17日晚组织采编播人员加班,赶制现场救援新闻,并在17日22时《新闻》播出,在第一时间报道隧道塌方事故救援进展情况;16名被困施工人员全部救出后,我中心9月18日23时至次日凌晨3时再次组织人员加班,赶制“大广高速境内在建隧道塌方16名被困施工人员成功获救”的新闻,并在次日早晨即19日7时30分的《新闻》中播出,向全县_告16名被困施工人员全部获救的消息,并播放了本台评论《救援的奇迹》;在后续跟踪报道中,报道了《16名被救施工人员正在接受采访,身体恢复较好》、《大广高速境内在建隧道事故16名被困施工人员全部治愈出院》,及时报道救援进展,引导社会舆论。

3、及时介入,第一时间与上级台对接。我中心在第一时间与中央电视台、电视台和电视台对接,做好接到、工业滤布配合采访工作,及时向上级台提供新闻通稿,介绍救援现场进展情况,引导上级台正面宣传报道。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省、市广播电视台大篇幅正面报道抢险救援的新闻共计29条,其中中央电视台11条,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条,电视台6条,电视台8条,电台3条。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8篇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司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深入各站场候车亭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一系列整改措施。

在我司领导的带领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所属客运、公交站场及沿线候车亭进行了综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各公交客运站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问题。公交客运站场主要存在部分消防安全隐患、用电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隐患如站场积水等问题。候车亭有个别玻璃损坏。针对情节轻微的.各种安全隐患,我司已现场进行整改或是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情况相对严重的大岗客运站员工宿舍安全用电隐患问题,我司已正式发文通知其进行严格整改。

为了解整改情况,我司组织安全生产抽查,重点检查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客运站在建工程的员工宿舍。整改情况良好,安全生产意识有所提高。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办公室、食堂及员工宿舍等都贴有安全生产提示语、注意事项等标志。安全生产措施有了根本改进。

①消防安全方面。宿舍已经更换掉过期灭火器,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②用电安全方面。办公室、食堂和员工宿舍等都已配备漏电开关;员工宿舍用电线路也都经过整改,电线及破损电源都已更换,员工宿舍只允许使用充电器、台灯等小功率日常电器。

为防患于未然,我司依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计划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与培训。相信在我司的严格有效管理下,我司公交客运站场及候车亭的安全管理工作能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作出贡献。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19篇

1、安装队职工程亮,自保安全意识淡薄,在捆绑游动涨紧小车大架时站位不当,并且未确认涨紧小车是否固定牢靠,小车滑动后将其右脚挤伤,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安装队现场安全负责人程侃侃(班长)和跟班干部李海林,对现场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状态检查不到位,安全注意事项强调不足,现场安全把关不力,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安装队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在拆除、回收皮带大架时安全注意事项强调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管理原因。

4、运输安装工区对所辖队组日常管理不够,在设备运输、安装整个作业流程及两个队组协同作业方面管理存在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管理原因。

5、机电管理部对西井区停产检修期间的重点工程监督检查不到位,现场管理存在漏洞,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管理原因。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0篇

一年来,我局环卫队伍树立“以人为本”、“协调、和谐”发展观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我局一年来在环卫队伍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扎实安全之根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年初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与局属各队(办)签署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近年来,我局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及有效措施,一是及时为环卫工人购买安全作业标志服,并在人力垃圾车上喷写反光字,以确保环卫工人安全作业;二是为环卫工人购买了人生意外保险;三是继续加大对汽车队垃圾运输车辆的隐患排查力度,使汽车运行安全率达到100%。

人是影响安全最重要的因素。我局环卫队伍安全生产注重以人为本,从职工的安全意识培育入手,增强安全理念。一是领导重视、保证投入,严格要求。我局党委领导班子,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年初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任务,年末进行工作总结,日常基础管理和工作巡视中,均强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强调对环卫安全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熟视无睹,必须警钟长鸣;要以对党、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措施,削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环卫安全工作。二是持之以恒,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初我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落实三级安全网络,敲响全年安全生产警钟,把安全教育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落实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我局将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到每一阶段,使“关爱生命、远离违章”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深入人心。三是做足“责任”二字文章。从我局清洁一队、清洁二队、社会化服务中心、创建保洁公司、汽车队、公厕队所有工作人员,不但生产岗位人员安全责任明确,而且相关管理人员也按照各自职责要求挂钩落实责任,各工作层面、各生产岗位的安全目标明确,责任清楚,考核到位,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做好宣传教育夯实安全基础

我局始终把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和构筑安全文化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来抓。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各种活动,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培养安全文化及理念。一是加强职工安全意识,利用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其中以《安全生产法》为主课。二是加强上岗职工的技能考核,对新上岗的职工实行严格的岗前培训,使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了解本职工作的“安全知情权”,使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有了明显提高。三是实行“全员培训,学习提高”与“专业培训”相结合,营造“学知识、学技术、讲安全”的良好氛围。四是参加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知识答卷,职工参考率达100%,激发管理人员与生产人员“学安全,讲安全”的内在动力,实现职工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良性循环。五是把安全文明警句人人须知,同时,在我局环卫工作例会上经常表扬安全文明生产的好人好事,予以激励。种种措施目标为营造良好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和安全文化氛围。

三、建章立制构筑安全有效管理机制

安全工作重要的是规范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行为。为此,必须要制定严密的安全制度。一年来,我局指导和督促局属环卫队伍制定和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起约束和激励机制,以此规范我局环卫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基层生产单位、生产班组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与管理行为。达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安全”、“以制度促安全”的目标。

四、齐抓共管组织安全合力

我局始终把环卫队伍的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党委领导班子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在行政中,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二是在业务指导方面,局环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三是在局属环卫队伍日常工作中,各队(办)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并定期对局属环卫队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布置,有措施,狠狠落实,不走过场。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组织抽查全局在岗环卫清扫保洁人员是否穿戴安全标志服作业;汽车队驾驶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文明驾驶;垃圾站管理人员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设备操作。通过检查,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内外结合”、齐头并进,形成一体,形成合力。并通过市、区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行宣传教育,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安全生产的关键在于树立良好的安全意识,而局属环卫队伍是我局的基础单元,是安全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要提高广大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就要形成团体精神和自律的安全意识,建立一种良好的安全思想和工作作风,各单位相互检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由团体精神推动安全工作。

总之,一年来我局全力构筑环卫安全工作、安全意识、安全理念,“安全”的地位在广大职工心中越来越高,致使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市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1篇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强化安全现场管理,为今后的安全工作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队实际情况,掘二队于20xx年11月9日,在会议室召开了安全反思会,参加讨论的领导干部、班组长、员工共计30多人。就近年来安全工作中的不足进行了全方位的交流、探讨,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先将活动总结如下:

队长孔德利首先发言:我队曾经发生过重大未遂事故,在在全公司造成影响极其恶劣,给员工经济上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充分暴露出了我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管理上有漏洞、死角,考核不严、不细;二是规程、措施现场落实不到位,“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职工安全意识差,自主保安能力不强;四是本安体系在职工心中还没有根深蒂固。认真分析,主要是员工思想教育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图省事,违章操作,管理人员现场把关不严,规程措施没有落到实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讨论制定出今后的工作方向。

副队长刘吉华:从近期的出勤情况来看,部分青工思想情绪不稳定。有近五分之一的青年职工不喜欢目前所从事的工作,近三成的.人对目前的工作表示一般,说明这些青年不安心本职工作,不满意工作岗位,或是埋怨条件艰苦,待遇偏低,或是感觉专业不对口,工作没有兴趣,或是嫌工作太累,生活乏味,没有动力。导致我队有些时候,工作出现被动,零打碎敲的事故时有发生。

胡新军:夜班是一个比较辛苦的班,打乱了人的作息规律,极易发生事故。因此,我们在刚开始倒夜班的时候一定要加大查岗力度,针对一些人一些岗位要进行不间断的检查、让员工逐渐的适应工作的要求,对一些重点岗位我们要选择一些责任心,素质过硬的员工担当,确保安全生产 班长李吉祥说;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按章作业;不三违,干标准活,工作前认真做好风险预控的工作,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工作法,杜绝侥幸心理,带领本班组员工超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员工刘海旺,作为掘二队一名员工,时刻硼紧安全这根绳。在做任何工作的时候,我要牢记安全的重要性,首先自己我不“违章”,严格按章作业,并保证自己身边没有“三违”的现象发生,工作的时候严格按“手指口术”来操作,为安全生产奉献出自己的力量。通过大家交流讨论,在员工思想状态、现场安全和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措施:

1、首先把职工教育培训作为搞好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充分利用“安全学习日”、班前会,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使每个职工在思想上由被动接受教育转向主动接受教育,在行动上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化,激发广大员工的学技术、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2、以现场管理为重点,围绕现场抓管理,围绕问题抓整改,管理重点在现场。队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三条禁令》,经常深入工作现场,靠前指挥,查隐患、堵漏洞、反“三违”及时解决工作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对在工作中违章操作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立即停下办学习班,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回到岗位工作。

3、加强重点薄弱环节的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凡遇工作面过石门,过地质变化带、巷道贯通,揭露煤层,小上山提升、放炮警戒等,都安排有工程技术或管理人员现场把关,确保事故多发环节不出事故。

4、认真执行质量标准化新标准。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夯实标准化基础工作,以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严格要求各生产班组按质量标准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从打眼质量,锚杆角度等,每一道工序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从根本上消灭不合格品。同时,加大动态下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力度,在各生产班组进行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专人检查工作,验收员对各班组进行质量验收,第二天在班前会上公开考核,对造成质量问题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处罚。

5、在设备管理上,加强对机电、维修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实行挂牌包干责任制,每班对机电设备加强维修保养,超前预防,做到勤检查、早发现、快处理,使设备达到良好运转状态,延长了设备使用寿命,保证了工作面的正常生产。

6、在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对职工的违章行为和不规范操作当场予以纠正,并按规程规定进行规范指导;全面有效地提升作业人员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和管理意识,人人持证上岗,自主保安,规范操作,主动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和问题,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讨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2篇

财务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落实年初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有效的预防了现金、账款等安全责任和办公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立足本职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日常的账务处理都要做到互相监督,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不留安全隐患。及时核对银行对账单并作出余额调节表,有效的控制了资金的流向,做好了各个款项来源和支出的监督工作,为公司资金的安全把关。同时认真审核出入库单据,做好材料盘点工作为公司的材料安全把关。

二、办公设施与环境的`安全检查

防火防盗对财务部门尤为重要,对于办公室的电源、办公设备每天都要进行检查,下班后必须关掉所有的电源,做到防患于未然;防盗方面部门规定现金每天要及时存入银行,各种票据必须放入保险柜内,做到万无一失,下班后关闭门窗;定期排查仓库安全易患,及时整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强调员工外出时的自身安全,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员工负责的态度严格管理,不允许出现任何事故隐患。

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

每周定期组织部门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做好安全学习记录,共同探讨安全工作中的不足,从而使员工关心安全、重视安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认真学习有关天然气知识,积极向用户宣传天然气置换注意事项,为即将到来的天然气置换打下基础。

在下半年里,在公司提供的良好环境中,我们会更加努力工作,改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全面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3篇

为使全校师生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校长主持召开了专题行政会布置此项工作;主管主任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宣讲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内容,德育主任通过校会对学生进行了宣传;学校卫生室在学校宣传栏张贴食品卫生安全宣传画,举全校之力共同营造活动氛围,扩大师生对安全生产月的活动范围和活动力度,让师生全面了解和认识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力争让“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校园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中。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4篇

1、我社区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组建了由低保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队伍,书记任一把手,指定专人负责,并与街办和市属以下驻地单位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达到了98以上,8人以上单位制定了重大事故预警预案和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做到有部署、有检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在辖区内进行。

2、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我社区在街办党工委的组织下,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辖区内的驻地单位、门面房等有无生产、销售化工燃料、烟花爆竹、危化用品等进行了安全生产集中排查,并把上级文件180余份发放到他们手中,与驻地单位紧密配合,共同把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做好。

3、为进一步了解辖区内的驻地单位、门面房、居民楼院等安全防范设施情况,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入户排查摸底,经排查我社区五一路门面房,基本上都安装了安全设施和防范设施,如:灭火器、防火设施、探头、晚上有保安值班,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锦地物业门面房基本上都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户、但防火设施欠佳,我们提醒门面房商贩在经营生意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注意防火,并给他们发放了安监局的文件和宣传资料,有部分门面房晚上安排了值班人员,居民楼院门面房早、晚都有人员值班。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5篇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书

事故公司: 事故地点: 事故名称:

基本内容及格式

江苏和顺环保有限公司

一、调查组成员单位和人员:(组长、副组长、成员)

注明:备注未参加事故调查组的原因。

二、事故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

一、引言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类别、事故性质及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事故基本情况概述;

事故调查组成立依据,事故调查组的组成情况。 二、事故单位概况:

事故单位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经营范围、证照情况、劳动组织及工程(施工)情况等(矿山企业还应包括可采储量、生产能力、开采方式、通风方式及主要灾害等情况)。

三、事故发生、抢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一)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等。

(二)事故报告、抢救、搜救及政府应急行动情况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二)事故性质

五、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事故责任者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主管工作等)、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公司规章依据及处理建议。

六、整改措施和建议

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七、调查组成员单位和调查组成员名单及签字(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

八、调查报告附件:

附件:(一)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族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工种、工龄、本工种工龄、文化程度、职务职称、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安全培训教育及个人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善后处理费用: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财产损失价值: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二)现场勘验、技术鉴定以及物证、证人材料 1、现场调查记录、事故现场的设备、作业环境状况; 2、拍摄有关的痕迹和物件的照片(音像资料),绘制有关处所的示意图(事故图)等;

3、 有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结论和试验报告;

4、与事故有关的物证、人证材料和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5、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6、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7、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及事故有关的情况。

(三)规章制度及组织体系 1、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

2、事故受害人或肇事者过去事故记录和事故前的健康状况。

(四)伤亡鉴定证明

1、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死亡证明或出院证明); 2、_门死亡通知书(或法医鉴定书);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伤残鉴定证明); 4、善后处理协议与公证书。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6篇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学校工作的重要部分,我校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学校领导切实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部署,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到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宣传制度,设立消防安全监督岗。由校领导亲自抓,全体教师直接参与,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进行常期的自我检查和自我整改。

一、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

二、学校在自查整改中发现

我校存在着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中心小学教师宿舍楼消防设施不够完善,现已通水,但未装灭火器,而且安全通道只有一条,且不够宽畅。胜利小学火灾隐患较严重,教师宿舍属木质结构危房,电线老化,易发生火灾。现在,学校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已将这些危房列入拆除整改项目,将尽快进行拆除整改。

校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第三十篇

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与被访人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检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报。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务处、班主任批准,方可出入。

5、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师,处理并记录值日期间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室报告。

6、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厨房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外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7、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8、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登记并处理。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7篇

1、完善制度管理。

年初村在总结以往经验、剖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依据上级要求,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之更符合企业现实发展要求。做到各项工作和操作有章可循,责任明确,发生问题用制度“说话”。

2、加强群众安全素质教育培训。

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我们在村安全领导小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动员广大群众自己利用空闲时间学习《安全生产》及有关农业安全生产知识,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每周学习时间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及各级安全生产文件的'学习。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8篇

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或者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除立即向项目建设和监理单位报告外,还应该将事故情况及时、如实向事故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地方安监部门报告。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好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如实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

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一项”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3、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预估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三、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省、自治区政府和_归口管理部门。

2、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逐级报告单位负责人。

3、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的内容相同。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29篇

根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天亿公司2号炉炉底碳砖失效,熔池下沉,炉底烧穿,熔融磷铁磷渣泄漏遇湿爆炸,部分检修人员避险不及,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经过对炉底碳砖衬里的清理,发现2号炉两层炉底碳砖腐蚀殆尽,熔池下沉到碳砖以下,部分碳砖漂浮;炉底接近中心部位有直径约40厘米的烧穿孔,近百吨熔融磷铁磷渣从此泄出并遇湿爆炸。爆炸冲击波冲垮炉周围堰和相邻水池,池中水流外泄并被熔融磷铁磷渣覆盖引发剧烈爆炸,导致预沉槽钢梁支架垮塌、预沉槽坠落受损、槽中泥磷泄漏燃烧和“精制工段工具间”墙体崩塌,在此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的5人中有3人未能逃离并遇难。同时,熔融炉料和热辐射引燃该“工具间”右侧隔壁上方的2号炉变压器,加重了现场火势和浓烟。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30篇

我所在8月30日--9月1日利用了三天时间,每天三个班由所组织人员对110名客运驾驶员及乘务员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了_30号文件,并观看警示教育光盘,培训率达100%,并在从业资格证上做培训记录。

20xx年2月19日,蒲县宏源集团北峪煤业有限公司发生较大顶板事故,20xx年2月我矿发生一名工人在井下喝稀料事件。

对于发生的这些事故引起我们的反思,作为煤矿工作人员,面对每起事故心情都非常沉痛!每一起事故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和慎重的警示,充分证明我们的安全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在这些事故中的一个共性是自身的安全意识忒差,安全确认不到位,无视安全,或者说存在教育别人而忽视自己的现象,安全工作是要在工作中和工作效率一样真抓实干,不能只停留在形式上,但如何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达到真抓实干的效果,是工作的重点,一方面通过业务培训,另一方面也要依靠管理和监督,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这样不安全因素很难成长。事故,相信谁都会因此痛心疾首!也许这是一时疏忽,给他,他的家庭和我们的企业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让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失去笑声和欢乐,让原本充满生机的家顿感悲惨和凄凉。在这里,面对为我们的生命和安全时时牵肠揪心的领导、同事、家人,我不能断然做出否定的回答,因为之所以会出现疏漏,发生事故,是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也是没有将“安全”二字时刻放在心中,生命无疑是宝贵的,血的教训是惨痛的。作为一名普通的职工,我们在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通过平时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技能和综合素质,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心,时时刻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客服侥幸心理,消除麻痹大意的松懈思想,在工作做到“严、勤、细、实”,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将“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根植于我们的头脑,以严格的要求,严谨的态度,高度的'责任感,来体现人身的价值,保证人身的安全,实现公司的发展。

我们在学习的同时,认真分析,总结教训,认真学习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找自己工作的不足之处,还从在哪些方面的隐患,及自身还有没有同事故者同样的违章习惯,通过学习,分析,总结大家从事故中得到的教训,安全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安全检查的主动性有了上升,冒险蛮干,侥幸心理,思想麻痹的作业的严重后果认识更深了一层,更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造成事故的原因不外乎就是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安全不重视,工作程序不完善,没有认真开好班前班后会,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了事故的扩大,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了,应该避免的没有避免,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一生的遗憾,还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事故猛于虎”,但更可怕的是每次事故后,我们都会说重视安全,关爱生命,抓重点,搞培训落实安全责任,防止事故的发生,但事故不久,血的事故教训就会淡忘,工作中依旧我行我素,置安全与脑后,如果这样安全从何而谈,只有加强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安全这根弦始终贯穿于安全安全管理及生产的全过程,只有通过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一位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将违章行为当事故。

经过这次反思活动,我们的管理还是不到位,在安全细节方面比较忽视,就拿装稀料的瓶子来说,假如换用成专用瓶子来装的话,这次事件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还有就是思想教育不到位,安全知识匮乏。连最基本的有毒物质都辨不清,可想安全管理漏洞是何等的大啊。所以我们都要加强自身业务知识,把事故分析实施“四不放过”强化安全风险意识,真正意义上实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不让别人受到伤害”。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而努力。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31篇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第86号),《××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 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 事故处理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 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 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设置及其职责

(一)县局应当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局根据需要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股称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理措施。

(2)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与指导意见。

(3)组织和协调全县工商系统及时、稳妥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4)负责报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

2、成员单位职责

公平交易股、办公室(信息办)、市场股、企个股、法制股、监察室为县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1)公平交易股(消保)

制定预防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指导督促各分局、工商所重大食品事故预防与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大要案件,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各地查处在重大食品安全期间囤积紧促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2)办公室

将各部门提供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材料,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并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集中交易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企业个私股

负责组织、指导(分局)各所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及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法制股

负责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6)监察室

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指导(分局)各所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民的责任。

三、县局应响应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后,事故发生县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局报告,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局的指挥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向有关部门、毗邻或者说可能涉及县局通报情况。

(二)事故发生在分局、各工商所的应立即向乡(镇)政府和县局报告,在乡(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 县局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指挥调度,实施应急保障。有关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县局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以及给予有关方面的支持。

(三)先期处置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启动应急预案前,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先期妥善处置,控制事态。

(四)应急等级的转换

进入各级应急响应状态后,应急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汇总和分析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五)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相关危险因素或者说隐患消除后,应急办公室进行分析论证,现场监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告应急指挥部,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终结。

应急办公室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四、报告、监测与预警

(二)报告单位和时限

1、对本县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地工商所应于2小时内立即报告乡(镇)政府和县工商局。

2、事故发生县工商局应于2小时内向市局和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

3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

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包括事故原因、发展、变化、处置进程、处置进程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置建议等。

(3)处理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

4、信息监测

总局、省级及市、县(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络体系。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密切监测已经确认的有毒有害或者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某种食品是否还在流通环节进行销售。

(1)市场巡查、市场清查、专项执法检查、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等,以及对有问题食品下架、召回、退市、销毁等;

(3)有关新闻媒体。

(4)相关部门通报。

5、消息预警

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期间,对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害或隐患、可能涉及的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做出分析预测,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

五、后期处置

1、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分局、各工商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责任,对本地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瞒、缓报、谎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不积极配合,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人员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办、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市场程序混乱或者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作奖励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依据有关政策,及时给予表彰或者其他奖励。

3、善后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故发生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分析应急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形成善后总结,逐级上报。总结内容包括应急基本情况、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制度完善

事发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人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完善相应应急制度,提高应对同类事故的能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制度和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 第32篇

(一)工作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办函20xx第86号),《××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本预案规定,制定本地区工商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自的职责。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生,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流通环节发生的(含可能发生的)危害人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应急预案适用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 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2. 发生自然灾害情况下或者全县性重大活动期间出现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

3. 事故处理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

4. 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5. 事故性质恶劣,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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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区县安全生产事故总结(共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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