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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贪财行为继续发展会导致哪些犯罪现象

律师解答 侵占贪财行为继续发展可能会导致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等犯罪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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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侵占贪财行为继续发展会导致哪些犯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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