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条件还有离婚可以选择的方式,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协商离婚,将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都协商好,但是有时候由于案情比较复杂,夫妻双方对这些问题会产生争议,关于起诉离婚离不掉怎么办很多人不知道。
一、起诉离婚离不掉怎么办?
在第一次起诉后,法院并没有判决双方离婚的,如果有一方仍然坚持离婚。那么会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如果双方在第一次起诉后没有判决双方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又有新的证据,可以随时到法院起诉,但是这种新的证据需要法院的确认。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那么需要当事人在一审结束后半年再次起诉。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与第一次起诉无异,但是会更简便一些,只要提交一审的结案证明或者判决即可。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与几次起诉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二、离婚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综上所述,关于起诉离婚离不掉怎么办小普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对于离婚的事情大家应该都比较熟悉了,如果决定了离婚,就要对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多多了解,如果还有不懂的方面可以在文章底部留言,如果离婚之后,男女双方还愿意复婚的话是可以到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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