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关于商标被抢注后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商标被抢注后怎么办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注册商标有什么用
一家公司想要销售产品就必须拥有自己的商标,“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上销售。” 什么是商标,什么又是注册商标?商标是指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服务他人的商品/服务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而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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