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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网友咨询:

  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律师解答:

  1、物业费的收取应从业主收到房屋通知书之日起算,而不应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房日期起算。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交房,因此延迟交房的,业主可以拒绝交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确切的证据。

  3、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4、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律师补充: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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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什么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文章链接:https://www.freety.cn/falv/smqkkyjjwy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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