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法律常识:
物证主要是“实物”或者“痕迹”,包括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精斑、脚印等“实物”或者“痕迹”本身。
但具体应该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来源的部分,一般表现为“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
二是“实物”或者“痕迹”本身,也是核心部分;
三是表明“实物”或者“痕迹”去向的部分,一般表现为“发还物品清单”(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时返还)、“随案移送物品清单”、“移送它案物品清单”(是其它案件中的主要证据,移送它案)、“移交有关部门清单”(不宜随案移送的物品如淫秽物品等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保存处理)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什么是物证
法律常识: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WWW.FA55.NET拭、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如在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
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
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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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地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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