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指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上市公司依照规定须将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证券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的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前获知的前述信息,在依法披露前应当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四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发行人及其控股、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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