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事实会构成罪。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定罪处罚。如果两个婚姻都为,当事人才不构成重婚罪。
依据:
《最高人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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